左岸博凤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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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15为何泛商业化

发表于 2009-03-16 21:40:23

今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。是个国际化的日子,举世关注,但却不是一个节日,因为人们没有过节的心情

      3月15日是个无奈的日子,这一天很多人盼着,但心情却大相径庭。只有这一天,消费者才在心理上自认有些优势可言,才可以自我满足一下,发泄一下,尽管只是自慰,甚至还要拿出自己的“伤痛”让大家关注,投以民意声援的选票。但是有总比没有让人心安。于是才有了“天天都是3·15”的奢望。

      原来的时候,消费者会把一年甚至几年来的消费侵权经历,寄望于这一天媒体的关注、有关职能部门的关注,希望使问题得以实质解决。所以便有了前几年的牛拉宝马车、锤砸空调冰箱等一幕幕上演。目的只有一个,那就是以此来吸引人们的集体关注,促使问题的解决,当然其中的怒气自不必多说。

      有关部门也是常常这时候最忙,搞名目繁多的专项治理,也的确收到了一定的效果,但是就像是扫黄打非,风声一过,侵权的事件依然如故。所以细水长流更值得期盼。

     这些年来,正如老鼠被猫逼得也变聪明了一样,商家这时候会很“配合”,因此早早做了准备,拿出最好的产品,最好的企划,最好的风貌,甚至打出大力度的促销,以期博得消费者的信赖,实为眼睛盯上了消费者的钱包,尤其是心理钱包,什么心理呢?那就是“3·15这一天的产品应该没什么问题,可以放心购买”,所以维权的日子变成了促销的日子。不信看看各大卖场的人流,再看看广场上冷清的有关部门举办的维权咨询会,你就知道了:3·15变味儿了。

     我们从来不缺法律条文,缺的是责任心。假如商家抓质量和信誉细水长流,假如媒体能够不为广告所掣肘而大胆曝光,假如职能部门的监管也能常态化而不是热衷于搞什么集体***,假如消费者变得理性消费,那么3·15就没有多大的存在的意义。

      值得注意的是,在这几方里,只有消费者是不能和另外两方实现信息对称的,所以保障消费者权利不被旁落,依靠的要么是有关部门无私的执行消法等条文,遏制假冒伪劣,要么是商家的诚信经营。

      但现实是,消费者永远是“人为刀俎,我为鱼肉”,一旦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乏力或者主动缺失,甚至和商家“同流合污”,那么即便是3·15,消费者也只能是失望的,因为消费者没能成为主角,因为在商家伪装的商业繁荣之下,你的购买冲动会让你淡忘了自己的正当权益。

       3·15正在被泛商业化。不再是以维权为主,因为监管部门没能撑起维权的大旗;3·15正在被泛商业化,成为商家借机促销的日子。彩旗飘飘,人流涌动,鼓乐声声,对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呼声或许早已淹没在泛商业化的喧嚣中了。

       商家调戏了谁?消费者?职能部门?自己琢磨去吧。

      只想怒吼:狗日的3·15,商人的3·15!该休矣!

昨日万米高空铁定晴空万里,但是到了地面人间,却是风沙漫漫。这一天,日子注定是灰色的(博主摄影配图)

      补记:

      突然我在想,如果315这一天,人们统统不购物,不消费,把商家凉到一边,统统不上街参加有关部门的所谓的手把手教你维权(人人都维权了,要你干啥?人人都能自己维权,你的那些所谓的鉴定费向谁收取呀?),嘿嘿,如何?

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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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河边散步,思想属于水。 飘荡,像没有束缚的游丝。 世间万物,一个鱼儿就能代表,穿梭间,游刃有余,偶尔也会落入丝网。 鱼儿的身上,我们看到自己,追求上游,但又要在险滩和尔虞我诈里前行。 游荡,我们的身躯。 游荡,我们自由的思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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